本所代理复议申请人江苏B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周某执行异议复议一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陶某股权及权益转让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周某的申请,为防止被执行人陶某规避执行而减损其持股的江苏A公司的股权价值,冻结江苏A公司在江苏B公司的到期债权2.85亿元及利息、收益。
查看详细在异议人江苏某律所与申请人四川某环境工程公司、被执行人江苏A置业公司执行异议一案中,本所代理被执行人江苏A置业公司。异议人提出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其中六套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为异议人所有。异议人曾在房产查封之前,通过与被执行人之前的债权人江苏B置业公司之间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将被执行人江苏A置业公司的该六套房产已抵债交付,异议人认为该6套房产应归其所有,遂向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
查看详细